商会的会员分为个人(基本)会员、单位会员,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和会长,实行分级会费。每个会员资格的会费标准为:
1. 个人(基本)会员0.00元;
2. 单位会员0.00元;
3. 理事,每年360元;
4. 常务理事,每年720元;
5. 副会长,每年1080元;
6. 常务副会长,每1580元;
7. 会长,每年3600元;
第五条 北海市辖区内的区、县级珍珠商会可以成为商会理事,会费标准为商会既定会费的50%。如愿成为下一级会员,可享受50%会费优惠。如愿成为上一级会员,则需缴纳全部会费。
第七条 北海珍珠行业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商会常务理事,会费标准为商会常务理事会费的50%。如愿成为下一级会员,可享受50%会费优惠。
北海珍珠商会
2013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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